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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建 2010-06-03 14:07:03 | 河北省 其他專業 | 1405查看 2回答
河北省不可競爭費用的費率是多少?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費 屬于不可競爭費用。 其中包含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臨時設施費。他們各占多少費率,您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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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8定額中規定,一般建筑工程費率是10.9%,樁基礎費率是2.89%,裝飾裝修是13.89%。取費基數都是人工費+機械費
2010-06-03 14: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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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08建筑、安裝、市政、裝飾裝修工程費用標準 總 說 明 一、《河北省建筑、安裝、市政、裝飾裝修工程費用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是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建標[2003]206號),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綜合測算編制的。 二、本標準與我廳頒發的2008年《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全國統一市政工程預算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全國統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配套使用。 三、本標準是編制施工圖預算、最高限價、招標工程標底,投標報價、確定工程合同價、撥付工程價款、辦理竣工結算、衡量投標報價合理性的依據和基礎。 四、本標準中的企業管理費和利潤費用標準是按照社會平均水平測定的,編制最高限價和標底時,按本標準計取;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可根據本企業管理水平和工程實際參考本標準計取。 五、本標準中的規費費用標準是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有關政策,結合全省施工企業實際情況測定的,規費不參與投標報價競爭,在工程計價過程中應按本標準規定計取。 六、本標準中包括建筑、安裝、市政、裝飾裝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費用標準。 第1章 費用項目組成 建筑、安裝、市政、裝飾裝修工程費用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四部分組成。 一、直 接 費 由直接工程費和措施費組成。 (一)直接工程費: 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各項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 1.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 ⑴基本工資:是指發放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⑵工資性補貼:是指按規定標準發放的物價補貼,煤、燃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流動施工津貼等。 ⑶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是指生產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數以外非作業天數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調動工作、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的停工工資,女工哺乳時間的工資,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工資及產、婚、喪假期的工資。 ⑷職工福利費:是指按規定標準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⑸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是指按規定標準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費及修理費,徒工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礙身體健康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用等。 2.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內容包括: ⑴材料原價;⑵材料供銷綜合費:⑶材料包裝費;⑷材料運輸費;(5)材料采保費。 3.施工機械使用費:是指施工機械作業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以及機械安拆費和場外運費。 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應由下列七項費用組成: (1)折舊費;(2)大修理費;(3)經常修理費;(4)安拆費及場外運費;(5)人工費;(6)燃料動力費;(7)其他費用。 (二)措施費: 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于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分為可競爭措施項目、不可競爭措施項目。 具體見各專業消耗量定額相關章、節、項目。 二、間接費 由規費、企業管理費組成。 (一)規費: 是指省級以上政府和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和計提的費用(簡稱規費)。內容包括: 1. 社會保障費 ⑴養老保險費:是指企業按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⑵醫療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⑶失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⑷生育保險: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 ⑸工傷保險: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2. 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 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建筑安裝施工人員支付的意外傷害保險費。 4. 工程排污費:是指施工現場按規定繳納的工程排污費。 5. 工程定額測定費:是指按規定支付工程造價(定額)管理部門的定額測定費。 6. 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河道工程的修建維護和管理費用。 7.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費用。 (二)企業管理費: 是指建筑安裝企業組織施工生產和經營管理所需費用。 內容包括: 1.管理人員工資:是指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補貼、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等。 2.辦公費:是指企業管理辦公用的文具、紙張、賬表、印刷、郵電、書報、會議、水電、燒水和集體取暖(包括現場臨時宿舍取暖)用煤等費用。 3.差旅交通費:是指職工因公出差、調動工作的差旅費、住勤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誤餐補助費,職工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職工離退休、退職一次性路費,工傷人員就醫路費,工地轉移費以及管理部門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養路費及牌照費。 4.固定資產使用費:是指管理和試驗部門及附屬生產單位使用的屬于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大修、維修或租賃費。 5.工具用具使用費: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屬于固定資產的生產工具、器具、家具、 交通工具和檢驗、試驗、測繪、消防用具等的購置、維修和攤銷費。 6.勞動保險費:是指由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六個月以上的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干部的各項經費。 7.工會經費:是指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工會經費。 8.財產保險費:是指施工管理用財產、車輛保險。 9.財務費: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10.稅金:是指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11.其他:包括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廣告費、公證費、法律顧問費、審計費、咨詢費、服務費等。 三、利潤 是指施工企業完成所承包工程獲得的盈利。 四、稅金 是指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 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表 建筑安裝工程費: 一、直接費: (一)、直接工程費: 1. 人工費 2. 材料費 3. 施工機械使用費 (二)、措施費: 1. 不可競爭措施費─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 2. 可競爭措施費─詳見各專業消耗量定額 二、間接費: (一)、規費: 1. 養老保險費 2. 醫療保險費 3. 失業保險費 4. 生育保險 5. 工傷保險 6. 住房公積金 7. 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 8. 工程排污費 9. 工程定額測定費 10. 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11. 職工教育經費 (二)、企業管理費: 1. 管理人員工資 2. 辦公費 3. 差旅交通費 4. 固定資產使用費 5. 工具用具使用費 6. 勞動保險費 7. 工會經費 8. 財產保險費 9. 財務費 10. 稅金 11. 其他 三、利潤 四、稅金: (一)、營業稅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 (三)、教育費附加 第2章 有關規定 1. 清工、借工,是指發包方向承包方借用工人,完成屬于發包方自行負責的工程,以及施工前期屬于發包方負責的準備工作而交由承包方代行完成的用工。結算標準按每工日45元計算,已包括除規費、稅金外的各項費用,其規費按照包工不包料工程規費標準計取。 2. 在有害身體健康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指在執行保健費制度的工廠內進行新建、擴建、改建施工而發給施工人員的保健費。工程承包方發放標準按工程發包方發給本單位職工標準計算。其費用按施工現場實際參加施工的職工(包括管理人員)人數列入預算,由工程發包方支付,僅計取稅金。 3. 采用工料單價法計價的工程,發包方將國家規定準予分包的工程分包給另一承包方,工程發包方應向總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費。配合費內容主要包括:交叉施工影響工效,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工程相關驗收,資料歸檔整理等管理、服務所發生的費用。 工程發包方應按分包工程造價(不含設備費)的2%-4%向總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費,具體配合事項由工程發包方和總承包方協商確定。分包方使用總承包方機械、腳手架等發生的費用另行計算。施工配合費僅計取稅金。 4.工程價款調整應按合同確認的方式、方法計算,其中規費、稅金按本標準規定計取。 5.稅金費率:工程所在地在市區的執行3.45%;工程所在地在縣城、鎮的執行3.38%;工程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鎮的執行3.25 %。 第3章 工程計價程序 建筑、安裝、市政、裝飾裝修工程計價程序(見下表) 序號 費用項目 計算方法 1 直接費 2 直接費中人工費+機械費 3 企業管理費 2×費率 4 利潤 2×費率 5 規費 2×費率 6 價款調整 按合同確認的方式、方法計算 7 稅金 (1+3+4+5+6)×費率 8 工程造價 1+3+4+5+6+7 第4章 規費組成及計費基數 1. 規費組成及計費基數(見下表) 序號 規費名稱 計費基數 1 養老保險費 直接費中人工費+機 械費 2 醫療保險費 3 失業保險費 4 生育保險費 5 住房公積金 6 工傷保險費 7 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 8 工程排污費 9 工程定額測定費 10 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11 職工教育經費 2.規費計費基數中,直接費中的人工費、機械費均按照各專業消耗量定額規定的人工、機械消耗量及基期價格計算。 第5章 建筑、安裝、市政、裝飾裝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費用標準 一、建筑工程費用標準 (一)費用標準適用范圍 1.一般建筑工程費用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廠區道路等建筑工程。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運輸、特大型機械場外運輸及一次安拆費用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含廠區道路土方)、建筑物超高、垂直運輸、特大型機械場外運輸及一次安拆等工程項目。 3.樁基礎工程費用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中現場灌注樁和預制樁的工程項目。 (二)建筑工程費用標準(包工包料) 1.一般建筑工程費用標準(見下表)。 序號 費用項目 計費基數 費用標準(%) 一類工程 二類工程 三類工程 1 直接費 2 企業管理費 直接費中人工費+機械費 30 21 17 3 利潤 16 12 8 4 規費 17 5 價款調整 按合同確認的方式、方法計算 6 稅金 (1+2+3+4+5)×3.45%、3.38%、3.25% 2.建筑工程土石方、建筑物超高、垂直運輸、特大型機械場外運輸及一次安拆費用標準(見下表) 序號 費用項目 計費基數 費用標準(%) 1 直接費 — 2 企業管理費 直接費中人工費+機械費 4 3 利潤 3 4 規費 5 5 價款調整 按合同確認的方式、方法計算 6 稅金 (1+2+3+4+5)×3.45%、3.38%、3.25% 3.樁基礎工程費用標準(見下表) 序號 費用項目 計費基數 費用標準(%) 一類工程 二類工程 1 直接費 2 企業管理費 直接費中人工費+機械費 9 7 3 利潤 7 7 4 規費 12 5 價款調整 按合同確認的方式、方法計算 6 稅金 (1+2+3+4+5)×3.45%、3.38%、3.25% (三)建筑工程類別劃分及說明 1.一般建筑工程類別劃分(見下表) 項目 一類 二類 三類 跨度 ≥30m ≥15m <15m 工業建筑 鋼結構 建筑面積 ≥12000m2 ≥8000m2 <8000m2 其他結構 單層 檐高 ≥20m ≥12m <12m 跨度 ≥24m ≥15m <15m 多層 檐高 ≥24m ≥15m <15m 建筑面積 ≥8000m2 ≥4000m2 <4000m2 民用建筑 公共建筑 檐高 ≥36m ≥20m <20m 建筑面積 ≥7000m2 ≥4000m2 <4000m2 跨度 ≥30m ≥15m <15m 住宅及其他民用建筑 檐高 ≥43m ≥20m <20m 層數 ≥15層 ≥7層 <7層 構筑物 水塔(水箱) 高度 ≥75m ≥35m <35m 噸位 ≥150m3 ≥75m3 <75m3 煙囪 高度 ≥100m ≥50m <50m 貯倉 高度 ≥30m ≥15m <15m 容積 ≥600m3 ≥300m3 <300m3 貯水(油)池 容積 ≥3000m3 ≥1500m3 <1500m3 沉井、沉箱 執行一類 圍墻、磚地溝、室外建筑工程 執行三類 2.樁基礎工程類別劃分標準。 (1)現場混凝土灌注樁為樁基礎一類工程。 (2)預制混凝土樁為樁基礎二類工程。 3.接層工程的工程類別劃分:在計算檐口高度和層數時,連同原建筑物一并計算。 4.斜通廊以最高檐口高度,按單層廠房標準劃分。 (四)工程類別使用說明 1.以單位工程為類別劃分單位,在同一類別工程中有幾個特征時,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為該類工程。 2.一個單位工程有幾種工程類型組成時,符合其中較高工程類別指標部分的面積若不低于工程總面積的50%,該工程可全部按該指標確定工程類別;若低于50%,但該部分面積又大于1500㎡,則可按其不同工程類別分別計算。 3.高度系指從設計室外地面標高至檐口滴水的高度(有女兒墻的算至女兒墻頂面標高)。 4.跨度系指結構設計定位軸線的距離,多跨建筑物按主跨的跨度劃分工程類別。 5.面積系指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計算的建筑面積。 6.面積小于標準層30%的頂層及建筑物內的設備管道夾層,不計算層數。 7.超出屋面封閉的樓梯出口間、電梯間、水箱間、塔樓、瞭望臺,小于標準層30%的,不計算高度、層數。 8.面積大于標準層50%且層高在2.2m及以上的地下室,計算層數。面積小于標準層50%或層高不足2.2m的地下室,不計算層數。 9.公共建筑指為滿足人們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和進行社會活動而設置的非生產性建筑物,如綜合樓、辦公樓、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醫院、商店、車站、影劇院、禮堂、體育館、紀念館、獨立車庫等以及相類似的工程,除此以外均為其他民用建筑。 10.對有聲、光、超凈、恒溫、無菌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面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50%時,建筑工程類別可按對應標準提高一類核定。 二、安裝工程費用標準 (一)費用標準適用范圍 安裝工程費用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新建、擴建的安裝工程。包括:機械設備安裝、電氣設備安裝、工藝管道、給排水、采暖、燃氣、通風空調、自動化控制裝置及儀表、工藝金屬結構、爐窯砌筑、熱力設備安裝、化學工業設備安裝、非標設備制作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刷油、絕熱、防腐蝕工程。 (二)安裝工程費用標準(包工包料)(見下表) 序號 費用項目 計費基數 費用標準(%) 一類工程 二類工程 三類工程 1 直接費 2 企業管理費 直接費中人工費+機械費 28 20 16 3 利潤 12 11 8 4 規費 19 5 價款調整 按合同確認的方式、方法計算 6 稅金 (1+2+3+4+5)×3.45%、3.38%、3.25% (三)安裝工程類別劃分 1.一類工程: (1)臺重35t及其以上的各類機械設備(不分整體或解體)以及自動、半自動或程控機床,引進設備。 (2)自動、半自動電梯,輸送設備以及起重質量50t及以上的起重設備及相應的軌道安裝。 (3)凈化、超凈、恒溫和集中空調設備及其空調系統。 (4)自動化控制裝置和儀表安裝工程。 (5)砌體總實物量在50m3及以上的爐窖、塔、設備砌筑工程和耐熱、耐酸堿砌體襯里。 (6)熱力設備(蒸發量10t/h以上的鍋爐)及其附屬設備。 (7)1000kV?A以上的變配電設備。 (8)化工制藥和煉油裝置。 (9)各種壓力容器的制作和安裝。 (10)煤氣發生爐、制氧設備、制冷量231.6kW?h以上的制冷設備、高中壓空氣壓縮機、污水處理設備及其配套的氣柜、儲罐、冷卻塔等。 (11)焊口有探傷要求的廠區(室外)工藝管道、熱力管網、煤氣管網、供水(含循環水)管網及廠區(室外)電纜敷設工程。 (12)附屬于本類型工程各種設備的配管、電氣安裝和調試及刷油、絕熱、防腐蝕等工程。 (13)一類建筑工程的附屬設備、照明、采暖、通風、給排水及消防等工程。 2.二類工程: (1)臺重35t以下的各類機械設備(不分整體或解體)。 (2)小型雜物電梯,起重質量50t以下的起重設備及相應的軌道安裝。 (3)蒸發量10t/h及其以下的低壓鍋爐安裝。 (4)1000kV?A及其以下的變配電設備。 (5)工藝金屬結構,一般容器的制作和安裝。 (6)焊口無探傷要求的廠區(室外)工藝管道、熱力管網、供水(含循環水)管網。 (7)共用天線安裝和調試。 (8)低壓空氣壓縮機,乙炔發生設備,各類泵,供熱(換熱)裝置以及制冷量231.6kW?h及其以下的制冷設備。 (9)附屬于本類型工程各種設備的配管、電氣安裝和調試及刷油、絕熱、防腐蝕等工程。 (10)砌體總實物量在20m3及以上的爐窖、塔、設備砌筑工程和耐熱、耐酸堿砌體襯里。 (11)二類建筑工程的附屬設備、照明、采暖、通風、給排水等工程。 3.三類工程: (1)除一、二類工程以外均為三類工程。 (2)三類建筑工程的附屬設備、照明、采暖、通風、給排水等工程。 說明:上述單位工程中同時安裝兩臺或兩臺以上不同類型的熱力設備、制冷設備、變配電設備以及空氣壓縮機等,均按其中較高類型費用標準計算。 三、市政工程費用標準 (一)費用標準適用范圍 1.市政工程土石方、大型機械一次安拆及場外運輸費用標準:適用于市政工程各專業的所有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挖樁孔、箱涵挖土、開路槽、挖工作坑;不包括隧道工程土石方)、拆除項目、大型機械一次安拆及場外運輸項目。 2.一般市政工程費用標準:適用于橋梁、涵洞、過街人行地道、隧道(含其土石方工程)、燃氣、集中供熱工程、市政給水、排水以及上述工程相關的通用項目。 3.道路工程費用標準:適用于適用于城市市政道路及其相關的通用項目。 4.路燈工程費用標準:適用于路燈工程及其相關的通用項目。 (二)市政工程費用標準(包工包料) 1、市政工程土石方、大型機械—次安拆及場外運輸費用標準(見下表)。 序號 費用項目 計費基數 費用標準(%) 1 直接費 — 2 企業管理費 直接費中人工費+機械費 4 3 利潤 3 4 規費 5 5 價款調整 按合同確認的方式、方法計算 6 稅金 (1+2+3+4+5)×3.45%、3.38%、3.25% 2.一般市政工程費用標準(見下表) 序號 費用項目 計費基數 費用標準(%) 1 直接費 2 企業管理費 直接費中人工費+機械費 15 3 利潤 9 4 規費 14 5 價款調整 按合同確認的方式、方法計算 6 稅金 (1+2+3+4+5)×3.45%、3.38%、3.25% 3. 道路工程費用標準 序號 費用項目 計費基數 費用標準(%) 1 直接費 2 企業管理費 直接費中人工費+機械費 14 3 利潤 8 4 規費 9 5 價款調整 按合同確認的方式、方法計算 6 稅金 (1+2+3+4+5)×3.45%、3.38%、3.25% 4. 路燈工程費用標準(見下表) 序號 費用項目 計費基數 費用標準(%) 1 直接費 2 企業管理費 直接費中人工費+機械費 17 3 利潤 9 4 規費 16 5 價款調整 按合同確認的方式、方法計算 6 稅金 (1+2+3+4+5)×3.45%、3.38%、3.25% 四、裝飾裝修工程費用標準 (一)費用標準適用范圍 本費率與《全國統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配套使用。 (二)裝飾裝修工程費用標準(見下表) 序號 費用項目 計費基數 費用標準(%) 1 直接費 2 企業管理費 直接費中人工費+機械費 20 3 利潤 12 4 規費 15 5 價款調整 按合同確認的方式、方法計算 6 稅金 (1+2+3+4+5)×3.45%、3.38%、3.25% 五、包工不包料工程費用標準 (一)費用標準適用范圍 本費用標準適用于建筑、安裝、市政、裝飾裝修工程包工不包料工程 (二)包工不包料工程費用標準(見下表) 序號 費用項目 計費基數 費用標準(%) 1 直接費 2 企業管理費 直接費中人工費+機械費 8 3 利潤 4 4 規費 8 5 價款調整 按合同確認的方式、方法計算 6 稅金 (1+2+3+4+5)×3.45%、3.38%、3.25% 河北省建設廳關于調整2008年《河北省建筑、安裝、市政、裝飾裝修工程費用標準》中規費費用標準的通知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按建設工程項目的實體項目與可競爭措施項目中(除其他可競爭措施項目中的其他以外)的人工費與機械費之和乘以相應系數計算。 每個工程的實體項目與可競爭措施項目中(除其他可競爭措施項目中的其他以外)的人工費與機械費之和不同,需要每個工程分別計算的,每個土建、安裝、裝飾都有不同的基價 看一下下面的文件,應該對你有幫助 河北省建設廳《關于貫徹落實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冀建質[2005]455號) 石家莊市建設局 關于轉發河北省建設廳《關于貫徹落實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的通知 石建〔2005〕97號 各縣(市)、區建設局,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招標代理機構、造價咨詢企業及有關單位: 現將河北省建設廳《關于貫徹落實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冀建質[2005]455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市建設局將組織市安監站、市建筑施工管理處對全市建設單位支付及施工單位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招標辦要對市區建設工程招標人編制的招標文件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內容進行嚴格審查。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將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作為保證工程安全的具體措施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區建設工程在辦理安全備案時向市安監站提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未提交的,市建設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對未按規定支付與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各縣(市)、區建設局要認真做好本轄區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貫徹落實和監督檢查工作。 各縣(市)、區建設局,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招標代理機構、造價咨詢企業及有關單位貫徹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建筑管理處。 附件:河北省建設廳《關于貫徹落實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冀建質[2005]455號)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主題詞:轉發 費用 規定 通知 抄報:省建設廳 石家莊市建設局辦公室 2005年12月8日印發 (共印400份) 關于貫徹落實建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 文號:冀建質[2005]455號 發文部門:河北省建設廳 發布時間:2005-9-28 各市建設局、城管(公用)局,華北石油管理局,省直有關部門,各擴權縣(市)建設局: 為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從業人員的安全作業條件和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建設部制定了《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建辦[2005]89號)。為貫徹落實好該規定,現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執行。 一、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由《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03]206號)中措施費所含的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經測定,分四個專業工程確定我省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用標準(具體標準詳見附件2)。對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裝飾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與拆除工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在編制工程概(預)算時,應當依據附件2費用標準,合理確定工程建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二、依法進行招投標的項目,招標人或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并結合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清單。設有標底或攔標價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按附件2費用標準計算所需費用總和的90%。投標人應當根據現行標準規范,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和作業環境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結合自身的施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對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清單單獨報價。投標人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報價,不得低于按附件2費用標準計算所需費用總和的90%;低于該標準的,在招標時由評標專家對該部分費用進行詳細評審,如低于成本價,招標人不得將其確定為中標單位。 三、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將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作為保證工程安全的具體措施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未提交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四、施工單位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 五、各設區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現行標準規范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建設單位支付及施工單位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情況進行監督。對未按規定支付與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六、請各地將執行本文件有關規定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報告我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處。 附件:1.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 2.河北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標準(試行) 關于印發《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 建辦[2005]89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現將《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貫徹執行中的有關問題和情況及時反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五年六月七日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從業人員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飾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清單詳見附表。 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并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四條 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由《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03]206號)中措施費所含的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 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項目組成由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自行確定。 第五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在編制工程概(預)算時,應當依據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相應費率,合理確定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第六條 依法進行工程招投標的項目,招標方或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并結合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清單。 投標方應當根據現行標準規范,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和作業環境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結合自身的施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對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單獨報價。投標方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報價,不得低于依據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費率計算所需費用總額的90%。 第七條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以及費用預付、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施工合同中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預付、支付計劃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建設單位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30%,其余費用應當按照施工進度支付。 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單位實施的,由分包單位提出專項安全防護措施及施工方案,經總承包單位批準后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第八條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將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作為保證工程安全的具體措施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未提交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施工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并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對施工單位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對施工單位已經落實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總監理工程師或者造價工程師應當及時審查并簽認所發生的費用。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未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中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權責令其立即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責令其暫停施工。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組織實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有權向建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總承包單位不按本規定和合同約定支付費用,造成分包單位不能及時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導致發生事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主要責任。 第十二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現行標準規范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建設單位支付及施工單位使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未按本規定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挪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責令限期整改,處挪用費用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沒有提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的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二)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三)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十六條 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項目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各地可依照本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請下載WORD格式附件) http://www.sjzd.com/admin/zwgk_admin/fujian/398.doc 附件2: 河北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 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標準(試行) 一、土建工程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費:1.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預算綜合基價》中臨時設施費基價乘以1.48系數(含臨時設施費),同時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預算綜合基價》施工組織措施費中有關臨時設施費說明條款中1.48系數停止執行;2.垂直封閉、臨時防護欄桿執行建筑綜合基價中的相應項目,而且人工、材料、機械的消耗量不應調整。 二、安裝工程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費:2003年《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河北省綜合基價》中臨時設施費基價乘以系數1.62(含臨時設施費),同時2003年《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河北省綜合基價》各冊施工組織措施費中有關臨時設施費說明條款中1.62系數停止執行。 三、市政工程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費:1.2003年《全國統一市政工程預算定額河北省綜合基價》中臨時設施費基價乘以系數1.48(含臨時設施費),同時2003年《全國統一市政工程預算定額河北省綜合基價》總說明十三條第9款的1.48系數停止執行;2.施工圍擋執行市政綜合基價中的相應項目,而且人工、材料、機械的消耗量不應調整。 四、裝飾裝修工程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費:2003年《全國統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河北省綜合基價》中臨時設施費基價乘以系數1.62(含臨時設施費),同時2003年《全國統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河北省綜合基價》施工組織措施費中有關臨時設施費說明條款中1.62系數停止執行
2010-06-03 14: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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