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大寶 2023-08-29 22:11:10 | 重慶市 土建 | 1680查看 3回答
工程變更和材料調差的問題
背景:合同中約定:1.工程量超過±15%時候,可以調整綜合單價。2沒有適用和類似清單項目的,以當期信息價考慮浮動率從新組價。3.材料調差范圍為±5%,以計量當期信息價為準(一和二中的變更內容中的材料在材料允許調差的范圍內)。
問題:1.如果進行工程量超過15%進行綜合單價調整后,是否還考慮材料調差?
2.按照信息價組價后的項目,是否還需要考慮材料調差?
全部回答
(3)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同樣是需要進行人材機價差調整的
2023-08-29 22:15:57
-
這里有二個概念,當工程量變化到一定幅度之外,可調價。當材料波動到一定范圍時,可調價。以下回復你:工程量變化符合條件時,即可采用當期價,就是重新組價,也就是調整了綜合價,這時沒有材差什么事,因為整個是新價。第二個,材料波動達標,可調材差。這時與工程量無關。不知你整明白不?
如有幫助點贊采納。
2023-08-30 09:14:22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