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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hi1037 2010-05-03 15:24:21 | 山東省 其他專業 | 1865查看 1回答
關于工程審計的問題
我在會計事務所上班,現在派到工地上做跟蹤審計,過去跟施工單位簽的是總包合同,后來政府不同意,要施行政府采購,就是超過多少萬的材料都要政府通過招標采購,我現在就不明白了,過去財政局直接撥款給甲方,預算做完之后,還要跟蹤審計,出現變更或材料價差就要我審計,現在不撥款,你需要什么材料我給你買,這樣的話資金怎么個走法,如果材料及價格是政府說的算,那政府那邊有審計就行了,還要我這個事務所的審計不就沒什么用了,是不是這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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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回答:你做為會計事務所,派到工地上做跟蹤審計,需要的是全面系統,完整的全過程審計工作,材料及價格是政府說的算,那政府那邊有審計只是一個主要支出價格的把關,對于工程的細節問題仍然需要你會計事務所把關。整個工程造價最終決算仍然需要看你們會計事務所的審核價格。 回答:如果是政府定的材料,則具體價格問題可以不做審核考慮。
2010-05-03 15: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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