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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w168 2010-05-02 02:23:29 | 云南省 其他專業 | 1410查看 4回答
08清單規范中,同一構件,項目特征值不相同,是否分開列項?
如標題,例如:08清單規范中,010403005過梁,項目特征中有“梁底標高”,是不是門窗洞口上的過梁的底標高不相同就應該分別列項。如下: M1 900*2100 上的過梁一個項目 010403005 001 底標高2.1 C5 1500*1800 上的過梁一個項目 010403005 002 底標高2.4 一般招標文件給出的工程量清單有這么細致嗎? 謝謝!問題補充:如果要分開列清單項目,那在GCL2008中布置過梁時,是不是要新建很多個底標高不相同的過梁,問題是如何建筑層數很多,門窗數量太多時………………不會是要新建很多構件吧。 上述問題,如果是柱,……等其它構件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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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根據08清單3.2.7條規定:依據清單規范描述項目特征是一條原則規定。但是你說的梁底標高的描述,我認為沒有必要分開清單分別編制,你可以在一個清單項目的描述中表述:梁底標高詳見招標圖紙各過梁梁底標高。
2010-05-04 14: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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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特征描述主要應按是否影響報價為原則,對于影響報價的特征應描述,對于不影響報價的可不描述。過梁梁底標高一般不影響報價,可用一個范圍描述(如:2.1m---2.7m)。
2010-05-04 07: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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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梁、柱等構件可歸納為一個清單子目。
2010-05-02 06: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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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高不影響項目特征,柱、梁、板等都可以只套一個清單子母!
2010-05-02 10: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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