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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曳的芒果 2023-05-31 10:47:02 | 河北省 土建結算計價軟件GCCP | 316查看 2回答
單價合同問題
單價合同,專用合同條款這樣寫的,工程量偏差在±15%以內時,結算工程量和相應的綜合單價均不做調整,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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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約定合理。工程量減少、增加到一定范圍就要調整單價。
2023-05-31 10: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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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即合理,合同白紙黑字寫下去了,只能按合同執行
2、合不合理的問題,在簽合同前就需要弄清楚,事是簽了以后才覺得虧。
2023-05-31 11: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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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價合同中約定有類似清單項目,參考類似清單項目單價計取,比如變更清單中之改變了部分做法層,其他已標價清單中有部分此變更做法層,可以參照已標價清單中的定額嗎?有沒有文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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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計價,簽訂的固定單價合同,構造柱投標價是商品砼,而實際施工是現場攪拌,報進度款監理讓給這個價格調成現場攪拌,我想問,固定單價合同工程量可變,單價不變嗎,如果改價格,監理用出文件嗎?審計時候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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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明確說明,數量發生變化時,數量局勢調整,其綜合單價和措施費不變。若甲方把清單中某項工作分包,那相應的措施費需不需要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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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清單規范里單價合同解釋: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包含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在約定條件內是固定的,不予調整,工程量允許調整。這個約定條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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