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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1112078 2010-04-17 11:54:17 | 北京市 其他專業 | 1750查看 1回答
索賠申請(材料費及人工費)
1、在招標文件中沒有清除的給出地下水位的位置,也沒有給出地質勘探報告的結果,在實際施工中基槽開挖至1.8米處發現地下水,由于工程量的增加,導致工期的錯后15天。 2、在施工中由于建設單位對地下管道的走向不明確,在施工中對地下管道的破壞,導致土方工程施工不斷的停止施工及工期的錯后2天。費用具體如下: (1)機械費:1200元 (2)窩工費:600元 3、在基槽驗收時,我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發出聯系單,要求建設單位組織驗收,但在基槽驗收后,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對基槽進行地基承載力試驗,地基承載力試驗合格后才允許進行下道程序的施工,地基承載力需要10天才能完成,導致工期的錯后。 4、在施工進入采暖安裝時,建設單位還是沒有拿出采暖的設計圖紙,導致工期錯后7天。 5、三層院長辦公室已完成的工程,根據建設單位要求,將其二次結構改變,導致工期錯后6天。 6、由于室外鋼梯基礎是單獨設計,在主體及外裝修完成之后室外鋼梯基礎圖未交給我施工方,待施工圖紙抵達時已進入冬季施工。 7、建設單位要求室外工程必須在合同日期內結束,可實際招標中,室外工程不在施工范圍之內,導致我施工單位趕工費及冬季措施費得增加,并且室外工程的工期為7天。 由于建設單位要求在冬季趕工,經上述原因,我施工單位為了能夠實現建設單位的要求,發生趕工費及措施費的增加如下: (1)防寒材料增加:52180元 (2)人工趕工費增加:土建26971元、裝飾24196元、電氣3963元、給排水及采暖6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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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在索賠有效期內及時提供索賠依據,并及時提出索賠意向。
2010-04-17 19: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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