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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 2023-05-09 21:58:23 | 廣東省 土建 | 308查看 1回答
建筑法規
一、某大型工程,由于技術特別復雜,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設備及同類工程的施工經驗要求較高 經省有關部門批準后決定采取邀請招標方式。招標人于 2013 年 3 月 8 日向通過資格預審的 A、B、C、D、E 五家施工承包企業發出了投標邀請書,五家企業接受了邀請并于規定時間 內購買了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規定:2013 年 4 月 20 日下午 4 時為投標截止時間,在 4 月 20 日上午 A、B、C、D 四家企業提交了投標文件,但 E 企業于 4 月 20 日下午 5 時才送達。 4 月 23 日由當地投標監督辦公室主持進行了公開開標。 評標委員會共有 8 人組成,其中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 4 人,技術經濟專家 4 人。評標時發現 D 企業投標文件有項目經理簽字并蓋了公章,但無 法定代表人簽字和授權委托。擔標人于 5 月 10 日向 A 企業發出了中標通知書,雙方于 5 月 22 日簽訂了書面合同。請問: (1)該項目采取的招標方式是否妥當?說明理由。 (2)邀請招標的優缺點是什么? (3)指出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的不妥之處。 (4)分別指出對 D 企業和 E 企業投標文件應如何處理?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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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項目采取的招標方式應屬于合適的方式。因為由于技術特別復雜,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設備及同類工程的施工經驗要求較高,因此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有利于提高中標企業的施工能力和質量,從而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2)邀請招標的優點是:可選擇性強、靈活性高、減少投標人員的競爭壓力、產生更好的效果等。缺點是:容易引起不公開和不透明的現象、可能影響市場供求平衡等。
(3)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不妥之處在于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占據了評標委員會的一半以上的席位。這樣會導致評標結果可能被左右,缺乏公正性和客觀性。
(4)對D企業的投標文件應視為無效投標,不能參與評標;對E企業的投標文件,因為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送達,也應視為無效投標,不能參與評標。這是因為招標文件規定了2013年4月20日下午4時為投標截止時間,E企業在規定時間外送達,已經超過了規定的時間范圍,因此不能參與評標。
2023-05-09 23: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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