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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 2023-05-06 14:46:27 | 河北省 土建結算計價軟件GCCP | 993查看 1回答
關于營改增稅率由10%改為9%的問題
2018年底中標的項目,投標使其直行2018年18號文,施工過程中出現了稅改文件,2019年3號文,稅率由10%變為9%,其余附加稅及材料稅率相應調整,我們現在結算時,審計認為應該把中標項目所有的材料和機械均調整,材料單價=現在的中變價格/(1+10%)*(1+9%),所有的材料價都給下調了,如何反駁不調整材料單價,僅僅修改稅金,謝謝(急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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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價稅分離的角度,不含稅不變化,最終根據實際繳納的稅點,做結算。
2023-05-06 14: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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