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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 2016-11-11 10:59:07 | 重慶市 土建 | 2648查看 1回答
公共建筑與工業建筑混合的建筑物工程類別劃分疑問
項目由地下車庫A(3600m2)、公共建筑B(5700m2)、工業建筑C(7600)組成,B、C中間有100mm寬縫隙,空間關系如下圖所示。
現在對工程類別劃分存在疑問,有兩個觀點,請問哪個更合理?
觀點一:按照重慶2008定額“(四)建筑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時,應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積大小區分)確定工程類別。”劃分的話,主要使用功能是公共建筑(車庫A+公共建筑B共計9300m2)。那么總建筑面積約17000m2,按公共建筑劃分應該為一類工程。
觀點二:之前做過類似項目,是將A、B、C劃分為3個單位工程,分別劃分工程類別取費,這樣劃分的話,A為公共建筑三類工程,B為公共建筑三類工程,C為工業建筑二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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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庫與上面的建筑如果一起施工,又是一個建筑施工單位,就應該合并考慮為一類工程。
2016-11-11 11: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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