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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nill 2010-01-19 21:06:58 | 北京市 計價軟件GBQ4.0 | 457查看 1回答
還是腳手架問題
定額上規定:(1) 綜合腳手架定額項目中,綜合了建筑物的基礎、內外墻砌筑、澆灌混凝土、構件吊裝、層高在3.6m以上的墻面粉飾等使用的腳手架和懸空腳手架以及上料平臺、安全網等各種因素。 定額上還規定:(2)建筑物外墻腳手架,凡設計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兒墻上表面)的砌筑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單排腳手架計算;砌筑高度在15m以上的或砌筑高度雖不足15m,但外墻門窗及裝飾面積超過外墻表面積60%以上時,均按雙排腳手架計算。 問題:綜合腳手架已經綜合了建筑物的內外墻砌筑,那么第一條規定和第二條規定是不是相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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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工程如果要計算綜合腳手架,就不再單獨計算單項的腳手架了。 定額設置了很多項,但不一定每一項都得用上。 綜合腳手架是當一個施工單位承包全部建筑工程時計價的。 單、雙排腳手架則是定額的單項腳手架內容,用于一個施工單位承包范圍內需要搭設外腳手架的情形,比如一棟樓房的外裝整修重新裝飾。
2010-01-19 22: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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