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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2023-02-02 09:33:19 | 浙江省 結算計價軟件GCCP | 658查看 4回答
清單描述產生的爭議
原投標清單電子門和地彈門的量放一起以金屬門列項的,項目特征寫的門代號,沒有寫電子門或者地彈門,項目特征里寫了玻璃材質和厚度,其余的詳見設計,但是圖紙與清單描述厚度不一樣。現在施工單位報審漏項處理,他們認為清單列錯了,不能按原清單來。但業主認為原投標里面有這個門,只不過清單項沒寫清楚是什么門而已,而且清單描述里面有詳見設計這句話,這應該是施工單位投標組價時考慮到的,不能報漏項。而且報漏項后重新組價,綜合單價增加了很多。那現在怎么辦呢
原投標清單的
施工單位報審漏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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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這個按照清單描述不清楚的問題處理。至于說責任其實雙方都有,清單描述不清楚是甲方責任,但是投標的時候施工方沒有提出疑問也有一定責任。所以雙方協商處理,因為清單確實存在問題,且圖紙設計未明確,這些都是甲方的原因導致的。
2023-02-02 09: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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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計價規范中的“特征描述與圖紙不符”處理
2023-02-02 09: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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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按設計圖紙或簽證單結算,依據是合同。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2023-02-02 09: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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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業主認為原投標里面有這個門,只不過清單項沒寫清楚是什么門而已
清單描述不清,是業主的責任,很明顯原報清單的描述與后報相差很大,應該按漏項處理,這是甲方的責任,甲方可以追究 編制及審核清單的單位責任,圖紙描述清楚,按圖紙編制不能統一編到金屬門中,是編制審核單位的責任
施工單位正確,應該按漏項處理
2023-02-02 09: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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