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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小二 2022-12-07 22:00:59 | 江蘇省 土建 | 1257查看 4回答
結算階段:審計非說當初采用不平衡報價,需要扣掉部分費用
請問:1、確定不平衡報價的依據是什么?
2、審計確定的依據,直觀感覺就是按工程量增加或者減少多少來判斷,
3、有些是后期變更的,審計也按不平衡報價處理
4、請問:審計可以按不平衡報價扣費用嗎?依據哪里可以找?
另:合同中標書都有,清單量為甲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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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無權,更改:中標的固定綜合單價。中標文件有法律效應。
甲方在中標后,有時間梳理中標文件,發現存在“不平衡報價”的隱患,和乙方協商(注意是協商解決),在工程開工以后,立即“清標”,甲方將有疑問的標紅,乙方采用降高(標紅項目)抬低(其它價格較低的項目),多次磨合后,定稿。(總原則是清標后,中標總造價一分錢不能少)。最后,在新預算書上雙方簽字蓋章。更換預算書,其它中標文件一律不變。
此后,就不存在“不平衡報價”的問題。
甲方如果不在開工后的早期處理,到結算時再 處理,為時已晚,乙方沒有必要同意協商解決(工程量不實,是甲方的責任),甲方的優勢就不管用了,經濟法庭上見。
首次提交 2022-12-08 04:46:12 最近修改2022-12-08 04:48:18 (修改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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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施工合同約定執行
2022-12-07 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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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單價合同——不應該調整。
2022-12-08 0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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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拿依據吧,建議聽聽我吐血總結出來的實戰課,現在網上銷售1000多本了,你會明白很多。施工方如何積極應對項目結算審計-建筑課堂 https://jzkt.fwxgx.com/courses/18341.html
2022-12-08 08: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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