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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 2022-09-12 10:39:55 | 山東省 安裝裝飾設計預算計價軟件GCCP | 2382查看 5回答
關于投標價格綜合單價出現不一的問題
有沒有規定投標單價不一致必須執行最低的
現在我這邊中中一個標 三個服務內容 其中服務三個服務內容存在相同清單 但是價格不一樣 甲方提出按照最低的價格執行 這種說法有明文規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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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
清單項目綜合單價是唯一的,同樣工藝做法的不同編號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可以不一致,結算時用最低價結算完全是法盲行為。
2022-09-12 10: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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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的清單項綜合單價不同時,結算就要按最低的執行了。
是取不了巧的。
首次提交 2022-09-12 10:41:41 最近修改2022-09-12 10:42:08 (修改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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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招標人評標出現的問題,按理可按均價處理。或者甲乙雙方協商。
評標出現的問題,問題來源在建設方。
一個標三個內容:可以用各自單位工程的單價。
首次提交 2022-09-12 10:42:49 最近修改2022-09-12 10:46:16 (修改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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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明文規定,也只能按最低價格結算。
2022-09-12 10: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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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三個內容工程類別(工程類別也可以視作清單特征的組成部分)是一樣的話,按原合同法(現民法典)第41條,對于格式合同,當對同一內容有多種不同解釋時,選用對合同條款起草者最不利解釋。投標報價書作為格式合同,是由施工單位起草的,故當對相同清單有不同單價時,當工程時增加時,應選用最低單價;當工程量減少時,應選用最高單價扣除。
原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現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八條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首次提交 2022-09-12 10:54:02 最近修改2022-09-13 13:17:20 (修改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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