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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1053@qq.com 2022-06-14 16:58:32 | 湖北省 結算審核計價軟件GCCP計價軟件GBQ4.0 | 815查看 2回答
審計結算對簽價材料執行材料調差是否合理?
合同約定材料調差幅度為±5以外,現場實際施工中,建設單位為提升裝修檔次,對潔具這一塊組織了詢價程序,其中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跟審部分、監理單位、招標代理機構都參與了詢價流程并簽字確認(假定簽認價格為110元,原預算價格為100元),結算中審計單位要求執行材料調差,按105計入,這種操作是否合理?有沒有什么文件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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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預定±5以外調整,用你得假定,(假定簽認價格為110元,原預算價格為100元)只增加5元,105元不調整,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如果你甲方認價120,原預算價格為100元,調整15元。105元不調整,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合同就是依據。
2022-06-14 17: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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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條款。
默認條款是正負5%以內不調差,所以要扣減5%的漲跌幅度;
除非合同條款約定正負5%以內也要調差,那審計才沒有扣減理由。
2022-06-14 17: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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