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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去來 2022-05-23 12:47:48 | 甘肅省 土建 | 963查看 1回答
關于規費的問題
合同于2018年1月簽訂,為總價合同,明確規定不計取規費。2022年辦理結算,施工方要求計取規費(18%、7%),辯解規費為強制執行規定,需計入結算。是否計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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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民法院對于規費不予計取的約定的裁判?徑并未統?,故對于該問題在司法實務中并沒有明確統?的結論。
因為是總價合同,不能在調整價格,盡管規費是不可競爭性費用,這種情況視為施工單位放棄該費用,故不能再計取了。
首次提交 2022-05-23 14:15:33 最近修改2022-05-23 14:17:01 (修改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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