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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 2022-05-20 15:05:27 | 北京市 土建招投標預算施工 | 769查看 2回答
目前建筑行業的改革方向討論(題有點大)
以下是人個淺見,在實際建筑工程中的一些接觸。歡迎大家討論。
就目前大部分建筑工程來說:
一、勞務方面:
國內工程常見情況:總包----勞務分包-----勞務工人。
總包單位通過勞務分包合同,約定承包價格分包給勞務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與工人之間大部分有兩種方式進行合作:
1、勞務單位直聘工人,直接管理、發工資(小型,常用工人)
2、勞務單位與小班組再約定價格(便于計量和承包的工序),分包給小班組,勞務單位通過管理班組進行實施。(項目工程量較大,勞務單位直管工人,成本沒法控制情況)
這兩種方式在實際工程中的體現:勞務單位與工人按政府主管部門(建委)的要求,兩者簽定勞務合同,此勞務合同大部分在實施過程中,都會有“變通”。
變通的原因:
(1)工人與勞務單位沒有長期勞務合同關系,大部分以項目實施為工期,工人流動性非常大。工人隨意性較強。甚至目前還出現了,為搶工而實施的“突擊隊”,當天結工資。
(2)建筑工地的工人工資較高,一般技工在350元/天以上,部分瓦工、木工甚至400以上。(各地可能稍有不同),全國工人流動性較強,工人工資差價越來越小。(而部分地區的定額工對應的市場價格,還沒有達到市場水平)。由于現場工人的工資較高,如果按社保要求,進行申報,交納五險一金等,工人實際工資將下降,工人不愿接受。工人大多數(具體沒有統計過,但所接觸項目基本都在95%以上吧)只接受現結工資能到多少。這就導致實際勞務合同價格與實際價格不一致(合同價格<實際成交價格)
(4)工人一進場,一般先由勞務單位先支付部分生活費。勞務合同簽定后,辦卡、實名制等流程。這會帶來幾個問題:
a、工人流動性較大,辦了卡,可能幾天工人就走了。如果按月打款,勞務單位的款可能沒法索回,但又抵工程款。
b、勞務合同滯后,往往進場一至二個月后才能把相關手續辦好,而工人已經完成施工工程量,勞務單位可能已給工人墊付了部分工資。
c、如果實施過程中,工人與班組長或勞務單位有摩擦,如果清場,則需要立馬結工資。(當然,實名制的目的是要求當月結清工資。但實施過程中往往有一定的難度)
目前存在的問題:
1、勞務合同流于形式,勞務單位資金壓力大。
2、總包單位疲于應付檢查,往往做資料用于合規化。
3、結算時間長,勞務單位實際墊付周期長,勞務資金實際支付不能到位。
4、容易產生用工糾紛。
改革方向(試行):
1、用工長期化,簽定正式勞務合同,可以解決部分用工流動性大的問題。
項目小的,勞務單位直聘工人還可以實施,但大項目,會太難,對于公司養人成本要求大,工資如果低,很難實施。
總包直聘:工人大部分年齡偏大,不愿長期進入,工資長期化,收入相對會低。工人不易接受。裝配式是一個方向。但未來應該是一個可以探索的方向。藍領工資會逐步地高起來,職業化。
2、工期:
現狀:大部分都有合同工期要求,由于效率和費用的原因,不管是地產,還是普通公建,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合同工期遠小于定額工期的現象比較常見。同時,由于各種原因,工程實際竣工延期也比較常見。
對于開發單位,往往要求工期盡可能地短,以縮短開發周期。
對于國資單位,往往和績效掛鉤,也是壓縮工期。
造成的后果:壓縮工期帶來質量和安全的隱患、施工成本增加,后期商務結算扯皮。
方向:主管單位、政府方面對工期定額的執行進行嚴格要求,并能真正地執行下去。法律相對地嚴格支持不合理工期的條文。
3、真正的市場化。
目前,很多國資項目仍然依托定額來計價,雖然可以市場指導價進行調整,但結構方面的人工,對于總包來說,很多收入是倒掛的,或者說是賠錢的。只能依靠裝修、機電、管理費等方面進行補貼。
多年以前的全國資,大鍋飯不好,但像目前這種市場化亂像也是隱患頻出。如何能合理的工期、合適的造價、人們舒服地工作,創造好的建筑精品,是未來一個探索的方向。
大家共勉共議。希望建筑業迎來一個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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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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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不大,也就是直接費范疇內的人工費成本而以,書中早就分析分了。
2022-05-20 15: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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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專家,與實務有差距。
2022-09-08 1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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