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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Q 2021-09-06 11:30:10 | 廣東省 預算 | 1325查看 1回答
建筑面積綜合單價包干合同
我司(專業分包)與總承包方簽訂的是建筑面積綜合單價包干合同,然后合同價款中的綜合單價為“暫定600元“,且合同中明確寫了,綜合單價包括各種人材機管利規稅及風險,無論計算錯誤,還是算術錯誤,還是簽訂合同時有無預料到,綜合單價均不作任何調整(除合同文件規定外)。
我們是否可以理解為,我們如果按照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完成工作,綜合單價便是620元,除非中間我們的施工內容有合同之外并簽訂補充協議,這時候綜合單價才可以調整。
同時我們合同的組成文件—工程量清單報價表也明確固定綜合單價不做任何調整。中途也不需要再提交額外的預算書供總包方審核了吧(因為固定綜合單價不調整,就不需要對各小項目的工程量進行回應),只需要確定好施工的建筑面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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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合同單價都是寫明暫定的價格,是否有前綴條件,比如是原圖紙不做變化就是按照這個價格價格結算的,要是有,那原圖紙的價格就無需變化,若是無,那就要繼續談了。你提到的合同條款約定是單價包干的,但如果你合同的單價都是暫定,按肯定是不能適用的
2021-09-06 11: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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