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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開花 2009-04-02 18:56:57 | 北京市 計價軟件GBQ4.0 | 47521查看 4回答
清單中的措施費費率應該是多少
請同行提供一下你們常做的清單中的措施費費率,(北京和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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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清單中的措施費沒有費率,安全防護措施費按專業執行京建施【2005】802號文,建筑50000m2以外費率2.48%,建筑50000m2以內費率2.81%,建筑20000m2以內費率3.3%,裝飾2.19%,安裝2.7%,市政道理橋梁3.63%,市政管道3.3%,綠化0.69%,庭院2.64%,其他措施費按定額計取。
2009-04-07 13: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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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費費率是競爭性費率,可根據企業實力、施工方案等綜合進行報價
2009-04-03 16: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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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設委員會文件 京建施[2005]802號 關于轉發《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 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區、縣建委,各集團、總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從業人員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建設部印發了《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建辦[2005]89號,以下簡稱《管理規定》)。現將《管理規定》轉發你們。同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補充如下具體規定,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 二、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依據北京市概算定額、費用定額及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三、建設工程標底編制應當按照現行計價辦法執行,但臨時設施費費率不得進行浮動。 四、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時,應當按照以下辦法計取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1、按定額計價的工程,在投標報價總價中應當包括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但應當將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單獨列項。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不得低于依據附表一規定的費率計算所需費用總額的90%。 2、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措施項目清單中所列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應當不低于按照附表二中規定的費率計取的費用。 五、房屋修繕工程的施工單位計取的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安全施工費、臨時設施費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依據《北京市房屋修繕預算定額》中相應費率計算所需費用總額的90%。 六、對房屋進行整體拆除的工程,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預算時,應當按照附表三、附表四規定的費率計算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投標人投標時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報價,不得低于依據附表三、附表四規定費率計算所需費用總額的90%。 七、依據附表一、二、三、四計算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不包括由于施工中特殊原因發生的如防護棚、防噪音設施等措施費用以及因施工場地狹小發生的租用臨時用地的費用及相關交通費。 若發生上述費用,應當另行計算,并列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八、按照本通知第四、五、六項計算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不得作為讓利因素參與競標。 九、市建委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市場價格變動情況適時調整附表一、二、三、四規定的費率并及時公布。 十、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施工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總費用,并約定該費用的預付和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內容。市建委進行施工合同備案時,應當嚴格審查上述內容,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責令改正。 附: 1、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的通知》(建辦[2005]89號); 2、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主題詞:城鄉建設 轉發 規定 通知 抄送:建設部辦公廳、政策法規司,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 志華副市長、市政府辦公廳、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05年8月15日印發 共印200份
2009-04-07 10: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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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自身管理水平是可競爭費率,企業自定。
2009-04-03 08: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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