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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耳朵多肉 2021-08-14 22:45:51 | 江蘇省 土建 | 8345查看 1回答
江蘇14定額,鉆孔灌注樁鋼護筒攤銷調整
現場樁基單位提出一個簽證,鉆孔灌注樁施工過程發現因土質問題,需要對鋼護筒的長度加長,加長后為6m,樁基單位想要鋼護筒的增加費。我想問的是,1、14定額3-28鉆孔灌注樁子目分析里鋼護筒的長度及厚度是按多少考慮編制的?2、如果遇到特殊加長鋼護筒是否可以調整?若調整該如何調整?(以上加長的鋼護筒均不是一次性攤銷)
市政定額橋梁冊的第二章對鋼護筒一次性攤銷有個調整說明。
2021-08-15 10:59:04 補充
以上14定額是(14建筑裝飾定額),我想問的是建筑裝飾定額里鋼護筒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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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問題,是適用定額錯誤。用于橋涵的樁應套市政定額橋 涵章的樁基子目。
江蘇2014市政定額第三章中的鉆孔灌注樁中不含鋼護筒,鋼護筒子目是3-112~3-121。
后面的鉆孔子目和灌注柱砼子目中,均不含鋼護筒。
如果按你所說的,護筒加長為6米,則應為支架上打樁的情況。而建筑裝飾章節打樁章節說明開頭部分有特別說明的。建筑裝飾定額的樁基子目不適用于支架上打樁。
首次提交 2021-08-15 08:15:04 最近修改2021-08-15 11:19:24 (修改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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