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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晨心 2021-07-26 14:18:37 | 河北省 土建結算計價軟件GCCP | 693查看 3回答
關于結算稅金問題
2019年1月簽訂的單價合同,合同規定2019年1月-7月施工。實際2020年5月份完工。
問:合同內稅金是否需要調整;產生于2019年4月1日以后的變更,簽證,稅金是否調整為最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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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執行2019年的單價 按合同 和招投標走,簽證 變更 組價執行19年1月到7月的信息價,如果你是審計就再看看合同有沒有如果延遲完工的情況 有沒有需要調整的
首次提交 2021-07-26 14:22:49 最近修改2021-07-26 14:29:48 (修改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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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依據組成合同價款時稅率標準的。
首次提交 2021-07-26 14:38:38 最近修改2021-07-26 14:42:02 (修改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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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調整。
2021-07-26 1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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