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嘖條該最靚的崽 2021-05-31 11:22:39 | 四川省 結算 | 1226查看 1回答
結算時,材料調差按合同執行還是直接按造價文件執行
招標文件及合同中給了調差公式:當期信息價與基準價±5%比較超過部分調整,沒有提及基準價與投標價的比較,也沒有規定參考文件。審計根據川建造價發[2009]75號材料價格調整文件(調高時參照基準價與投標價較高的價,調低時參照較低調整)合理嗎?
川建造價發[2009]75號文件是強條文件嗎?
2021-05-31 11:31:42 補充
合同規定了基準期材料價為2016年第12期信息價,
2021-05-31 11:52:46 補充
全部回答
(1)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調高、調低都是按較高價執行。.
你覺得文件能執行為什么要問?說明文件有錯誤,沒法執行。
首次提交 2021-05-31 11:50:11 最近修改2021-05-31 11:50:11 (修改過1次)
-
新增和變更工程的材料單價是按施工期間均價執行還是按原有投標清單材料單價執行
2021-11-23 09:39:27 補充我們在辦理結算里,審計要按投標清單價執行。本來計價規范中9.3工程變更里就明確要求了,按清單計量規則和計價辦法、造價信息來同比例下浮,但審計不按此執行,
-
合同約定材料價按信息價執行,變更后指定品牌是否應該按認質認價?
我們的合同約定新增材料價按信息價執行,沒有信息價的按認質認價,現在材料發生變更且發包人指定單一品牌,發包人以指定了品牌為由,不采用信息價,要求按認質認價價格執行。這一點怎么有理有據的駁回?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