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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恒 2021-03-09 09:54:41 | 廣東省 市政結算 | 2445查看 1回答
關于工程結算時材料價格調整的問題
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鋼筋、水泥、碎石、中砂、毛石、蒸壓灰砂磚和商品砼等材料施工期平均價(即施工期廣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該材料不含稅綜合價的算術平均價)超開工當月該材料不含稅綜合價±5%時,竣工結算,承包人承擔該材料超開工當月該材料不含稅綜合價±5%以內(含5%)部分的價格差,發包人承擔該材料超出超開工當月該材料不含稅綜合價±5%部分的價格差。價格調整產生的增減費用以其他項目費用列入結算。
請問上述情況應該如何調整材料價?方便的話麻煩給一個計算式,謝謝各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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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術平均法容易,各期(每個月)的單價和/統計月份的數量。
2021-03-09 09: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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