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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 2021-01-03 09:42:07 | 山西省 土建預算 | 2397查看 1回答
6.0定額計價時措施項目中出現的三項費用增加部分(臨時設施)指的啥意思?
我的工程是采用綜合取費,合同規定措施費只計取技術措施費,規費不計取,取費頁面規費和施工措施費率都改為0,但造價分析中出現了三項費用增加金額,咋回事?(山西2011年定額計價項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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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詳見:晉建標字[2020]2號關于調整2018《計價依據》人工單價和2011《計價依據》“三項費用”等事項的通知
二、關于2011《計價依據》“三項費用”的銜接
對執行2011《計價依據》的項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費(包括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包括生產性臨時設施費、生活性臨時設施費)、環境保護費費用的增加部分計算辦法如下:
(一)以直接工程費為計費基礎的計算辦法:建設工程綠色文明工地二級標準在原費率的基礎上乘以系數0.6,一級標準在原費率的基礎上乘以系數0.9;
(二)以人工費為計費基礎的計算辦法:建設工程綠色文明工地二級標準在原費率的基礎上乘以系數1.1,一級標準在原費率的基礎上乘以系數1.5。
(三)上述增加部分計入該工程項目造價中,只計取稅金。原費率是指2011《計價依據》中的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生產性臨時設施費、生活性臨時設施費、環境保護費的費率之和。
(四)此項調整適用于2018年10月22日之日起的在建工程。但至發文日止已完成結算的工程不再調整。
2021-01-03 09: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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