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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壞 2020-07-23 09:45:11 | 四川省 土建審核 | 818查看 3回答
結算審核
咨詢公司在做結算審核時,在踏勘現場時候發現,現場實際做的情況與清單項目特征不完全一致,有個別工序施工單位未做,同時又個別工序的工程量有增減。 請問在審計的時候,審計單位對于一個清單項有多個定額子目時候,項目特征中沒有做其中一個工序或者其中一個工序的工程量有增減,或者其中某個工序的材料有變更時候,審計單位如何處理?有什么具體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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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踏勘時一般都是會同施工,業主,監理等各參建單位,踏勘過程中如現場與圖紙做法有不一致的地方應做好記錄,一條一條寫清楚,結束后讓各負責人簽字,形成現場踏勘記錄,這就是最后審計調整的依據,實際做的和項目特征不一樣,要找原因,是施工方自行決定的還是業主要求的,如果是自行決定的應不予以計量,如果是業主方要求而又沒有相應資料的,應要各方做出說明,或者補充相關資料。
2020-07-23 09: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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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發包方未提,審計不能節外生枝。
2020-07-23 09: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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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據實調整結算
2021-01-02 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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