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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ws2008 2008-07-20 17:50:37 | 河北省 其他專業 | 5328查看 1回答
關于轉發河北省建設廳《關于調整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人工單價的通知》的通知E
關于轉發河北省建設廳《關于調整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人工單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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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關于轉發河北省建設廳《關于調整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人工單價的通知》的通知 發布文號 [2008]112號 發文部門 發文時間 2008-07-04 生效時間 0000-00-00 唐山市建設局 關于轉發河北省建設廳《關于調整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人工單價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工業區)建設局(城建局),建設、施工及各有關單位: 現將河北省建設廳冀建質[2008]280號文件《關于調整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人工單價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原唐山市建設局[2007]148號文件同時停止執行。 附:冀建質[2008]280號文件 二00八年六月三日 主題詞:轉發 調整 計價依據中 人工單價 通知 抄 報:省建設廳 抄 送:市財政局、審計局、發改委、城管局 唐山市建設局辦公室 2008年6月日印發 打印: 校對:邱建忠 (共印200份) 河北省建設廳 關于調整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 人工單價的通知 冀建質[2008]280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省直有關部門、華北石油管理局: 為加強建筑市場規范化管理,解決目前建設工程人工單價偏低的狀況,經研究,決定適當調整我省現行建筑、安裝、市政、仿古園林、修繕等工程及施工機械臺班單價計價依據中人工單價。具體調整如下: 一、調整標準: (一)一類人工單價:45元/工日; 二類人工單價調至:40元/工日; 三類人工單價調至:30元/工日。 (二)清借工調至:45元/工日。 二、調整辦法 (一)編制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招投標工程編制標底、依法不招標工程,均按本標準執行。 (二)本次調整的人工單價標準適用于固定總價合同、固定單價合同和可調價合同。施工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施工合同未約定的,按本標準執行。 (三)本次調整的人工單價,應按照各專業工程相應費率(定額)規定的計價程序參與取費。清借工單價標準按各專業工程費率(定額)有關規定執行。 三、執行時間: 自2008年5月1日起執行。至5月1日未完工程,施工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無約定的,5月1日后完成的工作量按本標準調整;已竣工結算的工程不再調整。 二00八年五月六日
2008-07-20 17: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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