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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棉花 2020-06-03 10:17:49 | 山東省 土建 | 698查看 5回答
該怎么辦?
有這樣一個情況, 施工時無論女兒墻構造柱還是 砌體墻構造柱都是上下植筋施工的, 可現在審計不給算植筋的錢, 說為什么不預留插筋, 非得植筋, 找你們來干活是為了省錢,不是來浪費錢的, 一直不給算, 怎么給審計說呢? 怎么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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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建設方去溝通出具確認資料應該就可以了
2020-06-03 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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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理首先要有據,證據充足,審計算個p呢
2020-06-03 10: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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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審計不認,那沒有辦法,只能相互溝通,畢竟植筋同樣是規范允許的,實在不行只能按預留計算,
首次提交 2020-06-03 10:28:19 最近修改2020-06-03 10:29:25 (修改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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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采用植筋的方式,前提是結構施工完畢后需要修改增加,而且還要辦好相應的簽證確認手續,這種方式才可以按植筋的方式計算。如果設計本身就有的構造,這在主體結構施工時,就要做好相應的插筋或者預埋。
2020-06-03 1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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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這樣看與原施工方案計價是否相符,如果原投標就是預留的,你改變了施工方案,費用自己承擔;如果原投標就是植筋,就應該計取。
2020-06-03 2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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