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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學 2020-05-09 13:18:17 | 河北省 土建 | 22119查看 3回答
請問超高施工增加的工程量怎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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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的超高施工增加的工程量一般是按建筑面積計算的
2020-05-09 1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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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梁板柱等構件,超過3.6m的模板工程量據實計算,是分步計算還是按階段計算;如果是對整個單位工程來說,是檐高超過20m,每增加1m,按照建筑面積計算
2020-05-09 14: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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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超高增加費和超高施工增加是兩回事。
一、超高增加費
超高增加費:層高超過3.6m,應計取超高增加費。
注意:只是針對層高超過某一數值,才計取超高增加費,與建筑的高度和層數沒有關系。也就是說,只要層高超過3.6m,無論是單層建筑、多層建筑、高層建筑、超高層建筑,都應該計取超高增加費;如果層高沒有超高3.6m,就不用計取超高增加費。
超高增加費不是一項單獨的費用,而是依附于某一個費用項,當層高超過3.6m時,額外增加的費用。
那么,哪些費用項需要計取超高增加費呢?總結如下(各地區略有差別,以貴州地區為例進行講解,其他地區相差不大):
①磚砌體
當層高高于3.6m時,其超過部分工程量人工*1.3。
實際工作中的操作:軟件提取工程量時,分別提取高度3.6m以內的磚砌體工程量和高度超過3.6m的磚砌體工程量,高度在3.6m以內的工程量套用正常的定額子目不用換算,高度超過3.6m的工程量,套用正常的定額子目后,需再勾選標準換算中第2項(即人工*1.3的系數)進行換算,便計取了磚砌體的超高增加費。如下圖:
②模板工程
現澆混凝土柱(不含構造柱)、墻、梁(不含圈梁、過梁)、板定額項目是按高度(板面或地面、墊層面至上層板面的高度)3.6m綜合編制。如遇斜板面結構時,柱分別按各柱的中心高度為準;墻按分段墻的平均高度為準;框架梁按每跨兩端的支座平均高度為準;板(含有梁板)按高點與低點的平均高度為準。支模高度>3.6m且≤8m時(不含構造柱、圈梁和過梁),執行支撐超高定額項目。支模高度>8m、搭設跨度>18m、施工總荷載>15kN/m2或集中線荷載>20kN/m的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按批準的施工專項方案,另行計算,不再執行模板定額項目。
實際工作中的操作:當模板高度大于3.6m,且小于8m,在標準換算中第1項(實際高度)中填入實際的模板高度,便考慮了超高增加費。如下圖:
第1項(實際高度)原來高度默認為3.6m,當修改為6m后,“工料機顯示”中人工、木支撐、鋼支撐及配件、管理費和利潤的含量均發生了變化。
③綜合腳手架、單項腳手架(一部分)
執行多層綜合腳手架,層高>3.6m者,應另計層高超高腳手架增加費,每超過0.6m時,該層超高增加費按相應定額項目增加12%,超過部分不足0.6m,按0.6m計算。
工程量計算規則:綜合腳手架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建筑面積計算。
實際工作中的操作技能:例如某建筑第1層層高為4.4m,其他還有8層層高均為3m,每層的建筑面積均為1000m2。那么綜合腳手架的工程量為:1000*(1+12%)*(1+12%)+8*1000=9254.40m2。
④垂直運輸
建筑物定額項目按3.6m層高編制,層高>3.6m時,該層應另計超高垂直運輸增加費,每超過0.6m時,該層按相應定額項目增加5%,超高不足0.6m按0.6m計算。
實際工作中的操作技能:與腳手架類似。
⑤超高施工增加
建筑物定額項目按3.6m層高編制,層高>3.6m,每超過0.6m時,該層超高增加費,按相應定額項目增加3%,超高不足0.6m按0.6m計算。
實際工作中的操作技能:與腳手架類似。
二、超高施工增加
首先明確,超高施工增加是一個費用項,可以獨立計取。
什么情況下應該計取超高施工增加?
建筑物超高增加指單層建筑物檐口高度>20m,多層建筑物層數>6層或檐口高度>20m的工程項目。
為什么要考慮超高施工增加?或者說超高施工增加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隨著樓層的增加,建筑物高度的增高,下列內容的費用就會產生或明顯,需要一項費用來進行考慮,那便是“超高施工增加”這個費用項。
①垂直運輸機械降效;
②施工電梯費用;
③人工降效;
④自來水加壓及附屬設施;
⑤上下通訊器材的攤銷;
⑥白天施工照明和夜間高空安全信號增加費;
⑦臨時衛生設施等。
工程量計算規則: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建筑面積計算;單層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按單層建筑面積計算;多層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按超過部分的建筑面積計算;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時,按建筑物的不同檐高做豎向切割,分別計算建筑面積,執行相應定額項目。
實際工作中的操作:某建筑分為兩棟塔樓(1#塔樓和2#塔樓),層高均為3m,1#塔樓檐口高50m,2#塔樓檐口高度60m,超高施工增加如何計取?
首先分別計算1#塔樓和2#塔樓的超高建筑面積(多層建筑物層數>6層或檐口高度>20m),分別套用定額子目A19-3(超高施工增加 建筑物檐高≤50m)和A19-4(超高施工增加 建筑物檐高≤60m),每層層高均為3m,沒有超高增加費。分別計算出的建筑面積即為相應的工程量。
三、總結
1.超高增加費不是一個獨立的費用項,它是某一個費用項因超高而需考慮的增加的費用,比如模板超高增加費、綜合腳手架超高增加費、垂直運輸超高增加費等。施工超高增加則是一個獨立的費用項。
2.對于一般多層建筑,是否計取超高增加費是與層高有關,是否計取超高施工增加則是與建筑高度(或層數)有關。
2023-06-27 1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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