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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諾 2020-04-29 17:31:56 | 廣東省 土建審核計價軟件GCCP | 587查看 3回答
關于計價取費的問題。。。
江門地區(qū)的項目工程,在計價時采用的是廣東2010定額,可否選用廣州地區(qū)的取費類別及信息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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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陽江屬于四類地區(qū)。
管理費是根據(jù)不同類別地區(qū)的施工企業(yè)為組織施工生產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費用測算確定的。根據(jù)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綜合考慮近年來經濟增長、就業(yè)狀況、物價水平等因素,管理費按城市劃分為如下四個地區(qū)類別,分別為:
一類地區(qū):廣州、深圳
二類地區(qū):珠海、佛山、東莞、中山
三類地區(qū):汕頭、惠州、江門
四類地區(qū):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
如果選擇廣州屬于一類地區(qū),那么再計價將會有所提升。
信息價的應該優(yōu)先江門的,如果沒有的是可以參考周邊城市的。
2020-04-30 03: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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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具體要求
2020-04-29 19: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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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從軟件角度來說是沒有問題的,選擇廣州所在的一類地區(qū)和載廣州市場價就可以了。具體能否使用和采用什么樣的計價方式,要看你的工程合同約定。
2020-04-29 2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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