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鶴祥 2020-04-03 14:40:04 | 北京市 安裝預算 | 668查看 1回答
全統安裝預算定額解釋中“消防系統的調試次數是如何考慮的”怎么理解
“消防系統調試定額是按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或建立單位、檢測單位和消防局各占相同比例綜合編制的(即為4次)。若調試只進行2次,定額乘以系數0.5;若調試只進行3次。則定額乘以系數0.75.單消防檢測部門的檢測費由建設單位負擔。”意思是以上四方單位要分別來驗收調試么,施工單位要進行四次調試?如果哪一方沒來的話就乘系數0.75?哪位大佬可以幫助下,不勝感激
全部回答
(1)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已采納
你的調試程序應該是施工單位 先自行調試,合格后再找建設單位,建設單位調試合格再找外部檢測單位進行,然后是消防部分的調試,出具調試合格證明對吧,其他的都可以一起進行,但施工單位 自檢調試是不是應該你們自己先進行,定額是這樣考慮的,
如果實際與定額不同時是可調整第以系數計算的,如實際只進行了2次就去乘以相應的系數就可以了
首次提交 2020-04-04 08:42:55 最近修改2020-04-04 08:44:28 (修改過1次)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