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夏天 2020-02-12 10:51:55 | 遼寧省 土建結算 | 1739查看 1回答
關于安全文明措施費用增加問題(沈建發〔2018〕77號 )
2018年發布的“沈建發〔2018〕77號 ”中:原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標準中,對部分施工費費率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如果是17年簽訂合同17年已將開工的工程,合同為總價包干。18年施工現場按照已經依照文件內容執行,工程結算時需要對此部分進行調整么?若調整應如何調整?
全部回答
(1)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已經簽訂的合同不用調整費率。
2020-02-12 10:53:44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