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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ぢ皇/:Z 2019-09-20 13:34:46 | 湖北省 結算審核 | 1581查看 4回答
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外部分人工費問題!
一個工程,投標時執行的是13費用標準,該項目簽訂的是固定總價合同并且是在投標價基礎上打了7.5折。施工過程中業主要求新增額外的項目,是合同內沒有的。合同外的項目也要按同等折扣。合同外的項目施工是19年,我們做結算的時候,能不能要求按18的費用標準結算?18的人工費要高很多,合同中關于這點沒有明確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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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合同外的工程就應該有補充協議或者單獨訂立合同,結算參照補充協議或者另份合同條款
2019-09-20 14: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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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協商解決
2019-09-20 1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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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18的費用標準結算,因為合同外的項目也采用了固定總價合同打7.5折的條款,證明他們默認和固定總價合同一樣結算
首次提交 2019-09-20 14:27:39 最近修改2019-09-20 14:28:19 (修改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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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合同外新增項目的造價確認方法本該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中若沒有相關規定,其實在甲方要求新增額外項目是就應該明確計價標準,否則只能在結算階段雙方協商確定了,你這種情況,就應該執行新增項目施工期間的計價標準,施工方沒有義務在當下計價標準的基礎上同樣讓利打折,可以據理力爭。
2019-09-20 14: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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