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泡面武士 2019-09-12 09:49:28 | 江蘇省 土建市政預算施工結算 | 9573查看 1回答
江蘇揚塵增加費計取疑問
省[2018]第24號文規定18年6月27號后施工的工程量可計取這筆費用,那么我用聯系單直接和監理甲方確認節點就行了嗎,比如6月27號前XX單體完成度30%剩余70%分部分項費計取揚塵增加費?那么安全文明費測定這塊到時怎么描述,造價管理部門測定表上應該不會寫揚塵增加費吧,因為合同是3月份定的那時清單里沒有這項費用
全部回答
(1)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1.做好6.27的形象進度鑒證。
2.在核定文明施工費時特別提出揚塵防治處理增加費,造價站應該會核定的。
2019-09-12 10:38:11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