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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者 2019-09-11 11:38:57 | 湖北省 土建市政水利公路結算 | 31837查看 7回答
關于材料調差計算中的“基準價”問題
因所建設項目在2017年十九大期間原材料大幅上漲,工期拉長,現在需要對原材料進行調差。但計算公式中的“基準價”不明確,合同及招標文件未約定,那么應該怎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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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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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
按計價規范規定來選基準價。投標截止日期前30天的造價信息價為基準價。
首次提交 2019-09-11 11:42:39 最近修改2019-09-11 11:51:55 (修改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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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招標文件期間執行清單控制價的編制依據,這個就是基準價
2019-09-11 11: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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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準價是定額的基價,材料市場價的變化合同沒約定,就是明確可以進調整了。
2019-09-11 11: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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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準價”不明確就用合同價。
2019-09-11 1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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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投標期間的信息價。
2019-09-11 17: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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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投標時當地材料價格信息為基準價。
2020-05-15 23: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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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前28天內的信息價,為投標期“基準價”。
2021-01-06 10: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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