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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我行 2019-08-31 07:22:00 | 遼寧省 計價軟件GCCP | 2239查看 2回答
城市建設維護稅的取設置
根據遼住建建管〔2019〕16號的規定,
(四)關于管理費中附加稅費和檢驗試驗費問題
附加稅費和檢驗試驗費是管理費的組成部分,但是2017年遼寧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中的管理費基礎費率系數中不包括附加稅費和檢驗試驗費,投標人投標報價時需自行確定增加系數;非招投標工程,工程結算時按約定或實際發生計入該項費用。
能否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列入取費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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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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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屬于附加稅費,不應該由投標人投標報價時需自行確定增加系數,而應該規定一個不可競爭稅率。
2019-08-31 07: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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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這個《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附加稅”,這個是不能進行調整或者浮動的,是不可競爭的,是“稅金”。所以這個是需要記取的(和增值稅是一樣的)。
2019-08-31 08: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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