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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月666 2019-08-09 11:42:20 | 廣東省 土建結算計價軟件GCCP計價軟件GBQ4.0 | 1090查看 4回答
老師們,你好,想咨詢一個關于稅率(或者說綜合折稅率)的問題:
項目就舊項目,稅率是采用3.477%。但是清單、定額、信息價均是采用2018年8月。現在問題是綜合單價是稅前的,我就改后面的稅率,這樣有問題嗎?或者怎么去解決這個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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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按合同約定,合同沒約定的,簽補充協議
2019-08-09 11: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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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問題,執行原合同的稅率,綜合單價中所有的人材機都是除稅的,所以稅率的變化不影響稅前單價
2019-08-09 11: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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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材機里改稅率是不影響總造價的,不信你試試
2019-08-09 11: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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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改稅率,肯定影響造價。營業稅執行的是含稅單價,增值稅執行的是除稅單價,很多地區取費標準也不一樣。
1、如果施工方是小規模納稅人,直接執行原標準,信息價用含稅單價(軟件操作改稅率為0)
2、如果施工單位是一般納稅人,嚴格來說,執行營業稅和執行增值稅部分的工程量要分開計算,分別計價。
如果工程量沒辦法分開,就要看開具的是什么發票。如果是營業稅發票,按1處理;如果是增值稅發票,按現行增值稅處理。
從理論上講,執行營業稅或是增值稅,對發包方影響不大。因增值稅雖然數值高,可以抵扣,營業稅不能抵扣。理論上對施工方也沒影響,但實際上2個稅種,對操作不是太規范尤其是掛靠的單位,影響還是比較大的。
2019-08-09 12: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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