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蛐蛐 2019-08-06 16:58:37 | 廣東省 市政 | 677查看 1回答
鋼管樁變更的問題
疑問:
有一個公園棧道橋項目,原施工圖做法:基礎及柱打鋼管樁(統一暫定打入深度12米)、橋面鋼梁結構、面層60mm厚預制鋼筋混凝土板面貼石材。招標時,工程量清單是按橋面投影面積計算(所有工作內容綜合成一個清單以面積計算),投標時,由于投標人員未對工程量進行復核,套價時將鋼管樁及鋼梁結構的定額工程量報得很少,導致該清單綜合單價很低。在施工過程中,該項目發生設計變更:1、鋼管樁長度根據打樁要求和打樁記錄按實計算(實際比暫定長度短);2、面層“60mm厚C30預制鋼筋混凝土板面貼石材”改為“增加樓承板(壓型鋼板)上現澆100mm厚C25鋼筋混凝土面貼石材”。變更、結算計價時,我方認為,由于鋼管樁長度及面層均發生了變更,該項目已經發生了實質性改變,原清單已經不再適用,應重新計量組價,但審核方認為該項目只是部分內容發生改變,應按類似項目調價,只調整面層的價格。請問,該種情況應如何進行計價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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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原清單編制單位的清單不規范造成投標的人報價失誤,施工過程中承包人應及時提出因此重新組價,雙方協商處理。
2019-08-06 22: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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