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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s 2019-07-21 10:23:21 | 廣東省 安裝計價軟件GCCP | 572查看 5回答
趕工措施費
請教各位造價大神 水電安裝項目在2018年停工 今年2019年3月份開工 要求8月31號竣工 但合同已經是在2018年2月份過期 而前期只完成預埋管線、套管工作 現在如何算趕工措施費?? 應以什么形式報上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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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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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合同
2019-07-21 10: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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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要重新補充協議,然后對趕工做出明確的計算方式,否則竣工結算就沒辦法進行。
2019-07-21 10: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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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簽證計算
2019-07-21 10: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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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雙方協商,適當補充合同條款,
2019-07-21 10: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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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特殊案例,沒有規律可詢。辦理簽證或做補充協議,才能談論趕工措施費。
2019-07-21 1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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