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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計算的預算員 2019-07-18 09:50:30 | 山東省 土建安裝市政公路 | 983查看 3回答
魯建標字(2008)27號文,怎么理解(求大神指點,問題具體看描述)
1.主要材料價格發生波動時,波動幅度在±5%以內(含5%)的,其價差由承包人承擔或受益;波動幅度超出±5%的,其超出部分的價差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2.主要材料價差的計算:價差為施工期材料加權平均價格與合同簽訂時雙方確認的材料價格的差額
問題:文件中的這兩條計算價差到底算不算這5%,比如中標價格100元,現場購買時市場材料價格106,結算時是調整1塊錢還是6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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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1元
2019-07-18 09: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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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超出5%部分,5%以內是施工單位承擔的,如果中標100,施工期間是106,則用調整1元
2019-07-18 09: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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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購買市場價106元并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合同約定為施工期材料價格的加權平均價,暫按106元為加權平均價計算,中標價為100元,波動幅度為±100*0.05=5元,也就是說在95-105元之間的施工材料加權平均價不需要調整材料差價,現在計算的加權材料差價為106元,需要增加106-105=1元
你的問題中第一條和第二條是沒有矛盾的,第一條是約定風險系數,第二條是約定計算方式,用什么價格來確定是否調整,第二條約定好了,采用施工期間材料的加權平均價,關于加權平均機,你需要參照合同看看相應的匯編資料上面有明確的說明。
首次提交 2019-07-18 10:37:34 最近修改2019-07-18 10:40:12 (修改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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