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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肥 2019-07-10 18:35:09 | 湖北省 土建裝飾 | 920查看 2回答
關于結算時綜合單價調整的問題
投標時,材料用的水泥瓦,套的也是水泥瓦和脊瓦的定額子目;
施工過程中業主提高檔次改為了陶瓦,現在進入結算階段了,我們除了材料價格調整包含了主瓦、脊瓦還有些配件(如封頭、四通等),其他都沒有調整,原投標時的綜合單價總沒有報配件的價格。
審計現在認為,主瓦和脊瓦的材料調整按差價處理,這個沒問題。但是不同意增加配件的價格,理由是該項目僅僅是材料的變更,工藝沒有任何變化,投標時的定額子目的內容是含有配件的,而且定額里面也有說明,如果需要封頭自行考慮,定額包含安裝費用;既然投標時,施工單位沒有另行考慮配件(封頭、四通、三通)等費用和工程量,視為讓利或自身的投標策略,所以變更后也不予以考慮配件相關費用。
現在我們的認為是,投標時沒有考慮另行配件的價格和工程量,可以說是我們的投標策略或者讓利,如果業主不變更,我們也不重新報價,就按投標價格執行?,F在業主變更了,所以相應的主材和配件都應調整,也可以說是業主給了我機會調整。
現在雙方就這個問題爭議中。。。。請假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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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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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筒瓦與平瓦變更,施工工藝都不一樣,要從新組價,而不是調價差。
2019-07-10 18: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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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品種和規格變更了可以調整綜合價
2023-11-29 19: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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