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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 2019-07-06 17:18:43 | 山東省 土建結算 | 628查看 2回答
19年4月稅改后,結算的問題?
工程是18年8月進場,19年7月1號準備結算。18年稅是10個點的,2019年3月過后就是9個點。
1、2019年3月以前每月的進度款是10個點,我們施工單位也是按10個點的稅向國家繳納的,如果甲方結算按9個點給施工方,那我們施工單位不是白白虧了一個點。
2、如果結算按10個點算,感覺也不對啊。(合同中說的是按10個點算)
3、如果19年3月以前的進度按10個點,19年3月以后按9個點,那不是一個工程搞兩份結算書了,而且工程量也不好劃分?
求各位老師給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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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區分,你結算書中直接按照9%的稅金即可。然后將已經開具發票10%的部分調差即可。就是
最后的工程造價金額=結算書的總價+開具10%發票的工程款總額/1.1*(0.1-0.09)
2019-07-06 20: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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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6 17: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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