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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HL 2019-06-18 16:00:34 | 江蘇省 土建 | 1452查看 1回答
交付施工場地標高
老師,江蘇清單規(guī)定,土方開挖深度按基礎墊層底表面標高至交付施工場地標高確定。土方、樁基、土建全是總包施工。進場時,有原始地面標高,打樁后,土方隆起,又測量了地面標高。請問,“交付施工場地標高”是指原始地面標高,還是重新測量的地面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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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原始的場地標高,這個標高需要在進場時首先測繪,然后報驗,作為最原始的場地情況,以后無論是涉及到那塊的土方開挖,都是參照這個原始的標高計算。
2019-06-18 18: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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