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3 2019-05-21 17:11:48 | 陜西省 土建安裝預算施工結算 | 894查看 3回答
關于營改增取稅問題?
關于陜建發文件營改增稅金計取問題
六、實施時間及適用范圍
1.2016年5月1日(含)起,新開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執行本《通知》規定。新開工的工程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或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但發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簡稱“開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以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2.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含)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符合《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等財稅文件規定的前提下,按合同價約定的計價依據執行。
3.2016年5月1日(含)前已進行招標但尚未開標的工程,應按本《通知》計價規定調整招標文件、最高限價的相關內容。
請問:工程開工時間為2015年10月,至今仍未完成,根據以上文件要求,
2016年5月1日的施工的項目按照營改增之前稅金3.48%計取。
2016年5月1日之后的施工的項目稅金改為營改增模式
哪一個正確?
全部回答
(3)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已采納
這是老項目,按營業稅政策執行。
第一條正確
2019-05-21 17:15:12
-
2016年5月1日仍在施工的項目按照營改增之前的稅金(建筑稅3.48%計取)。
首次提交 2019-05-21 17:28:30 最近修改2019-05-21 17:30:47 (修改過1次)
-
你好,你這個項目是需要進行分段考慮這個增值稅的記取的。根據項目的施工進度,按照這個節點進行分段的記取的。不過這個換的甲乙雙方進行協商的。(因為這個增值稅在2018年變化的太大的,光稅率問題就變化了幾次。)
2019-05-21 21:30:10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