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len 2019-05-03 19:57:00 | 重慶市 結算 | 1040查看 3回答
結算時材料調差
投標時,水泥中標單價為380元/t,結算時通過對甲供材水泥的加權平均,得出水泥的實際到場價是450元(含2%采保費),合同沒有明確說明如何調差。作為施工方,在報送結算資料的時候是將水泥的價差(450-380*1.05)直接在GBQ4.0里對應水泥填入,其綜合單價會發生變化;還是說直接用電子表格的形式將水泥的價差(450-380*1.05)乘以結算量這樣來單獨報送?!
全部回答
(3)
首答僅用{{minutesHtml}}
-
直接用電子表格的形式將水泥的價差(450-380*1.05)乘以結算量這樣來單獨報送
2019-05-03 20:00:08
-
結算時,綜合單價不能變。調整(計算)價差即可。
甲供材調整價差就沒有意義了,(調整后的價差+暫估價要全部退回給甲方,僅留下保管費)
首次提交 2019-05-03 21:51:54 最近修改2019-05-03 21:52:30 (修改過1次)
-
根據合同的約定約,綜合單價是不變的,只能調整其材料價差,(450-380*1.05)乘以結算量這樣來單獨報送,但可取稅金。
首次提交 2019-05-03 22:59:08 最近修改2019-05-03 22:59:32 (修改過1次)
還有0條追問正在審核中,請稍后回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