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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liu2855 2019-03-07 09:01:03 | 重慶市 其他專業 | 1485查看 2回答
簽證記工綜合費的取費基數?
1、依據渝建發〔2013〕51號的通知,定額人工單價調整后,簽證記工綜合費的取費基數是按新的還是原來的定額人工單價?例如市政零星簽證記工單價:應是73+25*35%=81.75, 還是 73+25*2.0*35%=90.5?其中2.0是市政工程的定額人工調整系數。2、 該文件規定:五、調整的定額人工單價(基價)與原定額人工單價(基價)之差部分按價差處理,不作為計取組織措施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的基數。此處并沒有說其價差不能作為簽證記工的取費基數。如果新舊定額人工單價價差不作為任何費用的取費基數,那么這個定額人工單價調整的意義何在?
補充問題:08費用定額條款:(十)簽證記工、零星借工1.計費基價:建筑、市政、房屋修繕、機械土石方工程為25元/工日;裝飾、安裝、仿古建筑及園林工程為28元/工日;人工土石方工程為22元/工日。
2.各專業工程綜合費用均按35 %計算,不再計取其他有關費用,但應計算工程定額測定費和稅金。
3.人工費市場價差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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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一下人工費調整文件,里面有這句話“調整后的單價按價差處理,不作為計取。。。。。的基數”。我認為,這里是不是也應該用基數計取綜合費用,具體的問題,可能還是要由定額站解釋,這個只是我個人理解。
2019-03-07 14: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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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第一種應是73+25*35%=81.75,這個文件調整與原計價按差價處理,本來沒有實質性的意義
2019-03-07 14: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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