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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源 2019-02-20 15:01:12 | 陜西省 土建 | 1566查看 1回答
關于工程造價措施費爭議
工程規劃設計為兩棟框剪結構住宅樓,1#樓28層,屋面檐口高度82.7米,女兒墻高度84.2米;2#樓17層,屋面檐口高度50.8米,女兒墻高度52.3米。雙方結算爭議如下;1、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塔吊安拆、進出場及塔吊基礎等定額子目分50米、80米、120米共3個高度劃分,且說明定額項目的劃分是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層數兩個指標同時界定的,凡檐高達到上限而層數未達到時,以檐高為準;如層數達到上限而檐高未達到時以層數為準。施工方要求1#樓套用120米定額,2#樓套用80米定額;建設方決意1#樓套用120米,2#樓就套用50米或兩棟都套用80米的定額。哪個合理?
2、定額說明第16章附錄2第4條說明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子目是以塔高45m確定的,如塔高超過45m時,每增高10m安拆定額增加20%?,F塔吊安拆套用(16-352、16-355)80米高和120米高安拆子目,還要依45米為基準加增高調整系數?
3、建設地塊市政管網已經到位,因地下水位很高很旺(-6米就見地下水),建設方同意施工方現場鉆井裝泵取水,在結構完工,建設方提前將屋面儲水箱安裝,施工用水泵壓到儲水箱,保證了建筑施工用水。現建設方不計取建筑物超高加壓用水泵臺班子目。是否合理?
4、工程設計內墻面及頂棚為抹灰乳膠漆,合同交付條件為毛墻毛地,施工方要求模板依據說明 (使用清水模板施工的混凝土構件表面不需要再做裝飾抹面時,每平方米模板接觸面增加6.67元補償費)增加費用。建設方依據設計說明工作不在本合同范圍,對砼面增算混凝土表面處理費(B10-17)。建設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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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圖
2019-02-20 16: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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