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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673325@qq.com 2018-09-10 09:16:53 | 山西省 其他專業 | 10357查看 1回答
EPC項目簽訂固定總價合同,除了甲方發出的變更外,合同價款不做調整
EPC項目簽訂固定總價合同,通用條款除變更和約定合同價格的調整,以及合同中其它相關增減金額的約定進行調整外,合同價款不做調整,專用條款中又約定了“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施工期間的材料價格與施工當期的《**市工程造價》中**縣材料指導價相比價差超過±5%時,需調整材料價格,超過部分據實調整;”,這樣約定那豈不是要調整很多費用?對于合同總價的控制相當不利?
補充問題:能否直接約定不調材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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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納你可以約定主材調整,但不能約定全部材料不調材差,政府已經規定不允許你們甲方霸王條款。
2018-09-10 09: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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