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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狐 2018-06-03 15:10:44 | 重慶市 土建 | 2434查看 3回答
鋼結構廠房質保期問題
合同約定“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的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為 2 年。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2年的質保期已過,業主提出廠房屋面防水的質保期是五年,要扣減20%質保金,但屋面未設計防水做法。請問業主提出要求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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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屋面板是防水的,業主的要求是合理的。
2018-06-03 15: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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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這個是國標關于保修的基本期限
2018-06-03 15: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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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既然約定了兩年,沒有理由不得不給或扣除。防水是偷換概念,規范的防水是指屋面施工的卷材或涂膜防水。沒有做防水自然就不存在。屋面板自防水和防水兩個概念。如果混凝土屋面沒做防水,五年不漏是不是質保期就到了呢?顯然不是。
2018-06-03 16: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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