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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2018-03-09 16:49:15 | 云南省 其他專業 | 1809查看 1回答
合同兩段是否矛盾??到底以哪個價格為基礎判斷其漲跌幅
合同中如圖的兩段是否矛盾?最后一句價差計算公式:材料單價價差=施工期的《云南德宏建筑經濟信息》材料價格-攔標價使用的材料《云南德宏建筑經濟信息》價格×(1±5%)。與①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低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5%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5%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②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高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5%時,材料單價漲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5%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③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5%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是否矛盾?
補充問題:調差到底是按結算價與合同價差額調整法還是按造價信息價格差額調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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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矛盾,就是材料單價超過/跌幅±5%時可以調整
2018-03-09 16: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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