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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軒 2018-01-11 20:31:35 | 湖北省 其他專業 | 2625查看 2回答
合同內漏項,缺項是否需要記取措施費及稅金
23.2 本款內容后補充如下文字:
本合同工作范圍對應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所有工作子目的固定綜合單價(指根據本合同約定對承包人投標時可能存在不合理單價進行修正和調整后的綜合單價)為在合同文件約定的固定綜合單價。本合同工程結算價款將按合同履約中有關各方依據施工圖紙簽字確認的工程量乘以投標固定綜合單價計算。本合同簽訂后,工程量清單中措施費、規費及稅金的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在合同文件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固定不變。
合同約定的風險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發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與依據合同設計圖紙計算的全部差異(包括工程量清單中的工作子目編碼和劃分、工作內容的描述及各子目的工程量);
2)經過承包人標價的工程量清單(或承包人投標報價書)中的計算和價格錯誤;
3)除非發包人發布的變更導致相應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發生實質性變化,否則實際工程量與工程量清單中所列的工程量之間的任何差異以及任何變更對合同內工作內容或工程量造成任何形式或程度的改變,由此而導致的措施項目和其他項目價格或費率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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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補充條款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不能做調整計算。這都在合同約定的風險范圍內
2018-01-11 2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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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合同中約定的風險上看基本上由承包人來承擔, 除非發包人引起的變更,其他圴不做調整,因此合同的掉項由承包人來承擔,不能調整任何費用。此合同是典型房的地產公司合同范本,承包人的風險極大。
2018-01-11 23: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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