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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軒 2018-01-02 13:04:14 | 四川省 土建 | 3040查看 1回答
變更組價問題
合同上約定工程變更組價原則其中有一條為投標價格中有類似單價的按類似項目單價進行調整,類似項目明確為:變更項目與原投標報價項目僅是材料費發生變化,調整辦法為原投標綜合單價的基礎上調整材料費價差。
現在外墻巖棉保溫由原30厚改為50厚。原投標清單里有一項“外墻面30厚巖棉保溫板”的單價,那這種情況是不是可以直接采用這個清單項,只是把里面的30厚巖棉的材料價改為50厚的就可以了呢? 甲方覺得不應該采用這個清單項,因為這個項目名稱寫清楚了是30厚巖棉板,改為50厚后項目名稱都變了應該重新組價,如果名稱只寫的是巖棉板而沒寫明厚度才能按這個項目調價。我方覺得按合同應該按原來的30厚的項目調整單價(因我方投標時此項的綜合費是*2倍的,所以重新組價的話,新的單價要比原來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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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見附圖
2018-01-02 13: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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